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一、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住所:济宁市红星中路2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1、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与护理,为市直离休干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2、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3、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市直城镇居民、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鉴定工作。

     法定代表人:王继军

     经济来源:财政补贴开办资金:1263万

     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040

    

    二、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26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办[1994]3号文件批准设立的财政补贴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卫生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常见病的发病诊治与护理;预防保健;恢复期病人康复诊治。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预防保健;恢复期病人康复诊治。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卫生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带领全体员工积极搞好我院的工作。

     (五)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补贴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2009年3月3日经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党支部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4年度,我单位在市卫生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年来,在市卫计委的正确指导下,我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在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及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全年业务总收入4600多万元,门急诊量92012人,出院病人1958人,较去年分别增长了 7.2 %、    1.4 %和35%。

一、积极创新发展,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扎实做好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工作。

1、积极创造条件扩展业务,重点发展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内科住院病区,为广大患者提供整洁、舒适、安静的诊疗环境。今年的出院病人数比去年增加了35%

2、努力提高医疗业务技术水平。

(1)经常在医务人员中开展以“三基三严”为主要内容的业务技术培训。

(2)积极争取市一院、附院等上级医院的帮扶支持,现有心内、神经内、内分泌等多科专家在院坐诊,专科查房、业务讲座和指导病历讨论等。

(3)派出多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4)多方筹资购进全身彩超和数字X光机DR各一台,更新设备改善患者就医条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依托市直门诊慢性病防治管理中心,协助市社保局做好市直参保职工居民门诊慢性病的鉴定和管理工作,现在我院定点管理的慢性病患者达3500余人。今年医保政策咨询2万余人次,门诊慢性病鉴定近3000人次。

4、优化服务措施、强化服务意识、简化服务流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实行主诊医师首诊负责制,开展家庭病床巡诊等特色医疗服务,得到广大患者的广泛好评。

5、积极创新开展服务项目。口腔科今年开展了种植牙的新业务,针灸理疗科开展了脏腑点穴按摩法、隔姜灸治疗多种慢性病新技术,均取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

二、立足社区,认真做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上半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入改造好的老院区,服务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面貌焕然一新。为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2、积极争取街道居委配合,全院动员,扎实做好居民健康档案上门登记工作,今年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55%,电子档案合格率达80%

3、积极开展免费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查体工作,全年共查体2000余人次。认真做好儿童、妇女保健工作,0--6岁儿童保健2410人次;育龄妇女保健1200人次。

4、深入社区,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卫生常识和健康防病知识,全年共开展各类健康宣讲活动21次。

5、积极开展社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全年共接种3783人次,接种率100%

6、努力做好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控工作。从健康教育入手,让慢性病患者了解系统的防病常识,积极开展随访诊疗服务。

7、开设国医堂,为广大居民提供多项适宜的中医诊疗服务。

8、杜晓巧、李建娟二位医师在任城区组织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单项第一名的好成绩。

三、积极创造条件,扩展服务范围。今年我院完善了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的软硬件建设,努力打造我院新的服务特色。

1、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设在改造好的老院区3楼,环境整洁、宽敞明亮、布局合理,体检体测流程简捷顺畅。

2、配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身彩超、数字化X光机DR、骨密度仪及动脉硬化测试仪以及10余台先进的体测设备仪器,并请专业信息公司安装了查体软件,完善了软硬件建设。

3、按规范高标准对体检、体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聘请体检专家,努力打造一支技术精湛、业务熟练、服务优良的体检团队。

4、由市卫计委和市体育局联合下文,我院于11月--明年1月集中对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免费体质监测,全面了解干部职工的体质状况,并科学指导健身锻炼,目前已体测近千人次。

四、发挥职能,积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认真做好干部保健工作。

1、今年深入社区、街道和乡村开展义诊活动10余次,医院免除所有患者挂号费和门诊诊疗费,设置惠民病房,对低保或生活困难群众减免30%的检查费和治疗费,全年共减免各项费用70多万元。

2、积极做好市直定点离休干部医疗保健服务工作,为行动不便者开展上门巡诊服务,全年巡诊1500余人次;承担市直机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保健服务任务158个工作日。

五、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每周五下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形成惯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的文件精神。发放各类学习资料50余册。通过学习教育讲认识、找差距、明方向,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积极开展层层谈心谈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活动,认真查找“四风”问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对照“三严三实”的标准,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和系统整改相结合,努力从思想根源上纠正“四风问题”。

3、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开好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

4、结合教育活动,开展驻村联户工作,深入社区、村庄,了解民情服务大众。2014年医院共组织8批次100多名党员干部和医护人员到金乡王丕镇胡井村走访并开展送医、送温暖、送健康义诊活动,为300余名村民免费查体送药,共计6千余元,对每家每户走访并张贴便民服务卡200余张,在村里显著位置张贴联系群众公示牌7块。医院主要负责人11月5至9日连续5天与村民吃住在一起,详细了解民情民意。我院还组织党员干部到市越河街道王母阁社区来鹤小区11号楼入户走访调查50余家,参加居民连心会,填写社情民意调查表50余张,发放雨伞、油壶、扇子、手提袋50余份,并为居民购买家庭财产保险50余份。

六、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三增一禁”便民服务。

1、门诊大厅增加收费取药窗口,简化患者就医流程。

2、加强信息化建设,门诊病房全面实施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信息化服务。

3、继续开展“先看病、后付费”、“病历费用双公开”活动。

4、根据省卫计委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三增一禁”便民服务活动。

七、积极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卫生部规定卫生行业“九不准”。

1、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省、市卫计委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设廉洁教育讲堂、安装反统方软件、设置投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等。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责任书,全院医务人员签订了承诺书,进行严格自查,对查处的大处方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公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2、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卫生部规定的卫生行业“九不准”,并在院区内进行了张贴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严格遵守。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廉政、廉医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八、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创建平安医院。

1、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和岗位职责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定期督导检查,形成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的督导机制,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加强质量管理,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全年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医疗纠纷。

九、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完善院务公开。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办公经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会务费、招待费支出,今年会务、招待费支出较去年降低38%

2、强化集体决策,不断完善院务公开,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投资、人事任免经职代会通过。

3、大型仪器设备、大宗物资、耗材的购进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今年通过公开招标购进了彩超、DR各一台。

4、加强运营成本核算管理,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工作。

十、存在问题与不足。

1、技术力量薄弱、业务人才缺乏、仪器设备落后。

2、业务科室缺乏专科特色,创新能力不足。

3、服务项目单一,药占比过高,实际收益偏低。

4、业务学习氛围不够浓厚。

5、院区分散,人力、物力和运营成本增加。

十一、明年的工作打算。

1、加强慢性病、老年病防治工作,继续增加住院病床,努力打造特色和亮点,争取在学科建设上有所突破。

2、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体检和体测新项目的开展,努力扩展市场使其尽快发展壮大。

3、继续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保证明年完成政府要求的基本公卫工作指标,争创五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尤其对青年医护人员要注重进行“三基三严”的学习训练。

5、加强医保监管和行业作风整治工作,把定期督导检查和平时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监督力度。

6、继续加强与上级医院的业务协作,争取更大的帮扶和支持,积极努力引进医疗专业人才。

7、继续加强辅检科室和中医理疗、口腔、儿科、妇科等门诊科室建设,鼓励创新增加项目,明年计划购进一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8、工会、团支部、人事科、办公室有计划的安排组织青年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增加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年来,医院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坚决落实深化医改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积极开展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强化规范内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和谐医院建设,实现了医院各项工作平稳发展。在当前深化医改的大形势下,我们基层医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也为我们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相信,在市卫计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各项工作一定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我院自开展业务以来,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的情况。2.严格履行业务职能。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未涉及法律诉讼。4.无抽逃转开开办资金的行为。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6、无私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已登记事业单位管理信息。

 八、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核定编制数:80人

      实有编制数:69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王继军 贺刚 秦廷锋 文亮 赵汉波 杨鲲 薛秋菊 徐文 刘建刚 郭素洁 曹华伟 邹志宏 王红梅 张洪英 胡秀萍 孙涛 高丽 高学芳 卢亚宁 王延伟 杨媛 孔燕 张长阵 朱新萍 邢静 刘福云 李文芳 姜亚峰 杜娟 邓海燕 刘茂祥 卢加雷 刘爱芹 宋永昌 苏艾兰 韩立 赵延新 张亮华 李建民 于建明    蔡芳芳 李苏贞 王青川 孔文峰 韩姝 张吉芳 刘楠 郭庭贵 孙瑞雪 李亭 常文利 于明丽 蔡敏 戴丽 成丽 贺鹏杰 朱丽丽 郭稳稳 李刚 毕艳秋 王利冲 马俊霞 康杰 李政 杜晓巧 马涛 姬允龙 杜雯雯 卲为书 何馨 周欣 郑晓云 杜明凤 李建娟 杨文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