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维护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 2021-12-24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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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维护运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DQZ-2021-044
2、项目名称: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维护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一标段污水设备:18万元;二标段设备运营维护:16万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维护运营项目,一标段污水设备(三个院区);二标段设备运营维护(三个院区),兼投兼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
6、安装及服务期:设备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设备运营维护期:二年。
二、一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截止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9、截止到开标当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截止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9、截止到开标当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31日
2、一标段和二标段响应并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山东启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响应项目并获取磋商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注:响应单位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供应商资格。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出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
时间:2022年1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五楼会议室
五、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105371658
代理机构:山东启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中德广场D座
联 系 人:赵相焱
联系电话:18660711651
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