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日期: 2022-02-17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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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住所:济宁市红星中路2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1、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与护理,为市直离休干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2、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3、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市直城镇居民、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鉴定工作。
法定代表人:王继军
经济来源:财政补贴开办资金:1263万
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040
二、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规范本医院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医院名称: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第三条 医院事业单位类型:公益二类。
第四条 医院设三个院区,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20号、26号,洸河路103-7号。
第五条 医院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第六条 医院开办资金: 1263万元。
第七条 医院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八条 医院登记管理机关: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常见病的发病诊治与护理;预防保健;恢复期病人康复诊治。功能定位: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与护理,为市直离休干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市直城镇居民、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鉴定工作。
第二章 医院外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举办主体代表党和政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
第十一条 举办主体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
第十二条 举办主体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
第十三条 举办主体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举办主体对医院的投入等挂钩。
第十四条 举办主体任免(聘任)医院党政领导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举办主体任免(聘任)的党政领导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第十五条 举办主体对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并监督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
第十六条 举办主体为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医院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医院在举办主体的指导下,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关义务:
(一)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二)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三)承担学校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毕业后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五)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
(六)承担涉外医疗服务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
(七)根据规划和需求,可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
(八)与相关医疗机构组成医联体或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九)开展援疆援藏、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工作。
(十)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医院的业务范围以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医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九条 医院依法依规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第二十条 医院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保证医院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
第二十一条 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依法实行院务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第三章 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党支部、纪检组织、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医院设立中共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支部)。医院党支部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
(六)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医院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院党支部委员数量、党支部副书记职数以上级党委批复为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任期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医院设立纪检组织(以下简称医院纪检)。医院纪检在医院党支部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检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
(三)开展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四)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
(六)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第二十五条 医院纪检组织是履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医院纪检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医院纪检组织任期与医院党支部任期相同。
第二十六条 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组织机构、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
第二十七条 医院设立理事会作为议事咨询机构,理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理事会由7名理事组成,其中: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1名,职工理事1名,外部理事4名。理事会由举办单位负责组建,执行理事,由举办单位委派,职工理事,由医院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举办单位备案。外部理事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中产生。理事会可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成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为发挥好理事会的议事咨询职能,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理事会,通报医院运转情况,征询理事会各成员对医院发展的意见建议。
第二节 医院领导班子
第二十九条 医院设院长1名。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党支部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副院长职数按相关规定配置。副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管相关工作。行政领导人员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
第三十条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上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的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职,接受举办主体的考核和医院职工的评议。
第三十一条 院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教学和科研等业务工作,落实政府办医目标,不断提高医院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
(二)在医院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三)按照相关程序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促使医院高效运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院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根据医院党支部会的意见,任免内设行政机构、业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五)每年向医院党支部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有关行政工作提案;尊重和维护专业委员会、群团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其履行职权。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二条 医院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按照上级对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要求,依照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确定。
第三十三条 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或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第三十四条 医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三节 医院内部机构
第三十五条 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执行医院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护理、行政、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为医院业务发展及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患者服务水平;开展学科建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六条 医院依法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十七条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医院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医院职代会每年举行 1-2 次。
第三十八条 医院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医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并监督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聘任考核等有关的重大事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审议上一届(次)医院职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按照有关规定对医院领导班子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
(六)讨论其他需要经医院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
(七)医院职代会闭会期间,遇重大事项需要征求职代会代表意见时,可临时召集职代会代表对所议事项征求意见并进行符合职代会规定的有效表决。
第四章 医院员工
第三十九条 医院员工系指医院依法聘用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十条 医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四十一条 医院员工在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申请及合理使用公共资源。
(二)在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三)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所需要的机会和条件。
(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五)知悉医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就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福利待遇、评奖评优、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医院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 医院员工除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人为本,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医院文化理念。
(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医院各项制度规定。
(三)尊重患者,优质服务,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知情权、隐私权以及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四)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廉洁行医,恪守医德。不得有收受“红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违医德、有损患者权益的言行。
(六)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三条 医院兼职教授、退休后返聘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及其他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工作者,在医院工作期间,依法、依规、依约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四十四条 医院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竞争和监督机制,保持正确办院方向,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
第二节 决策机制
第四十五条 党支部会议的决策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医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部署;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工作;医院重要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人员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评优评先及奖励、职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医院管理的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指超过规定额度(100 万元人民币)的大额资金、预算外资金、超过预算一定限额(?%)以上医院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
第四十六条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
(一)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支部会决议的有关措施。
(二)讨论通过拟由党支部会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
(三)讨论研究重要人事管理事项:如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
(四)讨论研究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第四十七条 会议集体决策程序:
(一)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支部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会议。党委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应当逐项进行讨论和表决,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半数为通过。
(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和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院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三)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书记意见。重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个别酝酿、充分沟通,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第四十八条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设立医疗、教学、科研、药事、伦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重大事项须经相关委员会论证后方可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议决策。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九条 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重要事项。党支部会、院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第五十条 医院各科室(部门)成立管理团队,负责制订科室(部门)的民主决策制度、管理团队会议制度以及科室(部门)会议制度,实行科(部门)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
第三节 激励机制
第五十一条 医院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层级、各部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统一协调、切实可行、有据可考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医院发展规划由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医院支部会议研究并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后报举办主体审批;科室(部门)工作计划由本科室(部门)管理团队讨论制定,经主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领导班子会批准通过并备案。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要有落实保障机制,坚持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明确时间和质量要求。
第五十二条 医院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爱岗敬业、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或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员予以相应处分。
第五十三条 聘用晋升:医院实行岗位管理制度,评聘分开,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能上能下;基于人员结构比例和学科发展,公平、公正、公开考评,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把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经全院公示通过后晋升。
第五十四条 绩效考核:医院建立院科(部门)两级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选拔晋升、评先奖优、薪酬分配、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对科室(部门)考核主要围绕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方面建立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考核方案并定期修订,不设定创收等经济指标。对个人考核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
第五十五条 薪酬分配: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确定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机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进同岗同酬同待遇。
第五十六条 职业发展:医院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任务为基础的培训制度,为员工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条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制度,提高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第四节 医疗管理
第五十七条 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患者满意度。
第五十八条 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十九条 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六十条 各科室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第六十一条 医院建立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强化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医疗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第六十二条 医院定期开展患者和员工满意度调查,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
第五节 财务资产管理
第六十三条 医院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医院资产为国家所有,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依规实施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医院资产。
第六十四条 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十五条 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
第六十六条 医院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医院宗旨,制定本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合作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十七条 医院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无偿、公益性和公开性原则。捐赠的使用须按照医院宗旨、捐赠协议约定和相关规定开展。
第六十八条 医院执行山东省的价格收费标准和管理要求。
第六十九条 医院因法定情形应当终止的,应在举办主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机构,完成清算工作。医院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主体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六节 后勤、设备、物资管理
第七十条 医院后勤管理秉承“安全第一、服务患者、服务一线”的原则,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
第七十一条 医院强化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
第七十二条 医院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药品、耗材等采购依据国家规范实行制度化管理。
第七十三条 医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实用共享的医疗信息系统,提高医院管理效率。积极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不断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保护患者隐私。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医院内部、外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第七节 文化建设
第七十四条 文化建设是医院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医院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塑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
第七十五条 传承“厚德、求实、科学、创新”的医院精神,通过常态化思想教育、文化载体建设、文化理念与管理制度的深度融合,引导员工树立共同的使命追求、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激发员工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增强医院凝聚力,不断提高医院文化软实力。
第八节 监督机制
第七十六条 党纪监督: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保障党的政策方针在医院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医院纪检组织是医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医院设立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监督员,建立健全党风行风监督体系。
第七十七条 内部监督: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组织形式,医院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职代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医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以多种形式向全院通报,接受全院职工监督。
第七十八条 医院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医院业务活动、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内部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 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对章程进行相应调整的。
(三)医院名称、类别等级、办医宗旨、发展目标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
(四)章程内容与患者利益或员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
(五)有权提议修改章程的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条 医院按照如下程序修订章程:
(一)成立章程修订工作小组,形成章程的修订意见。
(二)将章程修改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形成章程修订草案。
(三)将章程修订草案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代会意见。
(四)报请举办主体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五)以医院名义发布,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十一条 医院依据本章程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办理。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2019年8月30日经举办主体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三、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在市卫健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直机关医院党委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团结一致、共克时艰,在严格、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围绕省、市卫健工作重点任务目标,结合医院业务发展实际定位,克服疫情带来的各种困难,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换的步伐,在医院业务转型、业务范围扩展、医疗技术更新及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持续加大医疗业务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业务转型的步伐。
2021年医院医疗业务工作的重点仍然是通过持续加大业务结构调整的力度,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加医疗服务项目,扩展服务范围,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充分利用自身的业务特色和优势增强医疗市场竞争力,尽快实现以慢性病医护康养和重症诊疗相结合为重点的医疗业务转型发展。
一是加快临床业务结构调整。继续扩大慢性病重症照护病区,增加重症病床,配置完善设备仪器,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技术水平。2021年收治重症患者108人次,比去年增长103.8 %,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140 %。
二是加强中医康复科建设。2021年在专科门诊基础上增加住院医疗服务业务,增设新的技术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积极招引高层次人才,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现中医康复科有硕士研究生5名,同时聘请市二院康复专家定期来院指导,提升业务技术水平,计划3-5年内把中医康复科打造成为市级重点特色专科。2021年中医康复科业务量较去年增长20 %,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58%。
三是引进大型仪器设备,提升医院服务能力。今年5月份新购置的40排全身CT正式运营,并聘请了专家、增加了技术人员,为患者和体检人员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检查服务,结束了我院没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历史。
四是加强医联体合作,积极争取上级医院的帮扶支持。2021年聘请了市一院、济医附院、市二院多名专家长期来院坐诊指导,在提升我院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的同时,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是加强基础设施改造,优化住院环境。2021年我们自筹资金改造装修中心院区保健病房,对病房卫生间、洗漱间,进行全新装修,增设服务设施,改善住院条件,为患者就医提供了更加完善服务环境。
2021年医院业务收入5910.21万元,较去年增长5%其中医疗收入2416.08万元,较去年增长23.3%,门急诊量103931人次,出院患者2815人次,分别较去年增长12.26%和0.93%。药占比46.9%,比去年下降18.3%。
二、强化质量,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全面加强健康体检中心建设与发展。
一是强化体检质控,深化内部管理,着力提质增效,不断扩大服务面。二是不断加强健康管理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系统稳定流畅。三是不断加强体检中心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聘请高年资专家、引进高学历人才、外出轮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体检队伍整体技术实力。四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体检套餐,增加体检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整体体检服务能力。五是强化总检及检后随访,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进一步提升群众检后归属感,受到广大体检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健康体检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健康管理中心的功能更加完善,为广大体检人员创造了更好的环境,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
全年共体检21456人次,其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13607人次。2021年医院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作,开展驾驶员体检项目,共接待体检人员255人。
(一)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全科医生为主导,设立11个家医签约团队,深入古槐辖区9个社区居委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年共签约服务65岁以上老年3747人,高血压病患者3000人,糖尿病患者1452人,0-6岁儿童2002人,孕产妇签约225人,均完成上级制定的任务目标。
(二)认真做好社区老年人免费体检、妇儿保健、计划免疫、慢病随访及健康宣教等工作。全年共完成老年人体 检3900人次,高血压随访11108人次,糖尿病随访5685人次,孕产妇健康管理1332人次,儿童健康管理3101人次,老年人中医药指导3256人次,儿童中医药指导817人次,开展健康教育宣讲12次。完成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更新22924份,完成免疫接种5098人次。
1、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哨点的常态化防控。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派出精干力量参与预检值勤工作,常态化落实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及流调工作。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严格落实发热患者管理,按相关程序严格执行登记、上报、转诊制度。
2、强化住院病区防控管理。合理规划住院病区管理,在病区各出入口设置门禁,并安排专人值守。严格落实“一人一陪护”制度和禁止探视制度,加强住院病陪人管理。加强住院患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放宣传单、明白纸,切实规范住院流程管理。
3、加强核酸检测。分层次分专业,应检尽检。全院职工执行核酸检测每周1+1制度,后勤工作人员每周1次,临床工作人员每周2次。住院患者及陪人严格执行住院前、院中、出院前核酸检测,全部做到应检尽检。
4、强化院感管控。树立“院内零感染”的目标导向,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强化防控知识宣传,全面提高医患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每天由院领导带队督导检查院感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及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切实将医院院感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5、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全院全员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落实防控知识全覆盖。全年共开展防控知识培训17次,防控应急演练12次,切实提升了全院干部职工应知应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医院应急预案、应急流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6、切实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规范疫苗接种流程,确保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医院设立接种工作专班,抽调精干人员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利用LED、宣传单、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应接尽接。全年共计开展新冠疫苗接种31506人次。
7、认真完成古槐街道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常规开展辖区内冷链、诊所、超市等工作人员14天核酸检测工作;配合区疾控做好辖区内密切接触者核酸采样、外来人员追踪随访、发热患者流调等工作;按照“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常规开展辖区内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及物品核酸采样,同时做好辖区内中小学生核酸抽样检测工作,发挥了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的“社区守门人”作用。
一是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开展IOE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薪酬制度体系,切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核心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医疗质量,有效管控运营成本,真正转变工作作风。三是狠抓安全生产,制定安全和质量管理细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岗位职责。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安全生产台账,采取闭环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奖惩工作制度。五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全年共开展安全知识培训5期,应急演练3次。通过严格的管理、有效的培训,形成了重质量、保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医院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和医疗纠纷。
一是继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加强信息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医院信息化服务水平。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全面实施电子健康卡、电子发票全流程应用,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就医。三是优化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及传染病上报系统对接工作,推进实施医保、二类保健、社区公卫系统对接应用。四是积极落实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医联体远程会诊平台,使患者在基层医院也能享受到三甲医院的医疗服务。五是积极争取上级医院专家指导,聘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六是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共安排2名业务骨干在市一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选派10名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短期轮训学习。七是圆满完成2021年度济宁医学院社区医学实践教学任务。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青年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
一是设立家庭病床,常年开展上门巡诊服务,收到广大患者一致好评,全年共巡诊600余人次;积极做好干部保健、会议保健工作,全年参与保健工作任务30余次;积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开设惠民病床,为特困群众减免30%的住院检查费、治疗费和床位费,免除挂号费和门诊治疗费,受到了广大患者的一致好评,全年减免各种费用共计90余万元。二是认真做好驻村联户精准扶贫工作。今年我院人事科刘茂祥同志抽调至梁山县小路口镇开展为期一年的党建帮扶工作,为当地基层党建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来较大贡献,受到当地政府群众一致好评。今年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医院组织医疗专家团队赴梁山县小路口镇开展送医下乡义诊活动,为当地困难群众送医送药,赠送防控物质,受到了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清查核算医院资产,重新登记造册,规范管理流程,全面实行条码管理。二是不断加强药械管理工作,对各类医疗器械从购进、使用到维修、报废,全部建立台账,实行规范化系统管理。三是不断完善办公用品采购、出入库管理、零星维修等相关制度措施。四是进一步强化财务制度管理,规范报销审批流程,全面实行全成本核算。五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试剂、耗材、仪器设备、大宗物品采购,一律实行了公开招标采购,“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牢牢把握“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重要论述上来,具体落实到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各方面。坚持以党建统领医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聚力打好铁,持续自身硬”,推动党的建设和医院中心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利用“周五党员集体学习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全年累计集体学习20余次。
三是定期召开思想情况分析会,深入一线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交流、平台搭建等方面的工作。强化理论武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丰富学习资源和学习方式。
四是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落到医院支部,充分发挥医院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完善支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医院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的服务工作。
五是持续加强法制建设,整治“四风”问题,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专题法治学习,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制定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对市卫健委政法科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均及时、高质量落实到位,并定期沟通汇报,将法治建设与医院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六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党员干部及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以案”为镜,规范廉洁行医行为,切实做到敬法畏纪、不逾底线、不碰红线,以史为镜,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立足本职岗位,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医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七是继续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如:“重温入党誓词”、颁发“共产党员户”标识牌、“青春共筑防疫长城”演讲比赛等,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这五个方面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公益专题片《战“疫”一线党旗红》,牢固树立进一步坚定信心,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精神,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八是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管理。
十一、存在问题不足和明年的工作打算。
1、存在问题
(1)业务发展系统性和结构性调整有待进一步深入。
(2)人才梯队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创新能力不足。
(3)精细化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明年工作打算
(1)持续加大调整业务结构的力度,加快内科重症照护病区改扩建项目实施;全力推进中医康复诊疗业务发展,创建中医康复特色品牌,力争3-5年时间打造中医康复市级重点专科。深入挖潜医疗服务项目,不断提升医院整体诊疗技术水平。
(2)进一步加强体检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健康体检内涵建设,创建优质品牌,进一步扩大体检市场。不断优化体检流程,完善服务设施,增设体检项目,提升服务能力,促进体检中心建设长期稳定发展。
(3)扎实推进社区基本公卫工作。常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推进老年人体检、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项目,积极探索特色社区诊疗服务,2022年争取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
(4)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现有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加快软硬件设备设施更新。
(5)加强医联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医院技术帮扶,不断提升医院整体业务技术能力。
(6)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完善并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加强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督导检查,从根源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医院平稳发展。
(7)持续强化优质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美化服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8)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相结合,逐步完善医院人才梯队建设计划,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22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抓严、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围绕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努力扩展业务范围,规范内部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平稳发展。
近几年由于严峻的疫情冲击和曲折的医改道路,我们基层医院的发展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和压力。但我们相信,在市卫健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会克服困难,取得更大的成绩。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备案编制数:130人
备案制工作人员:85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王继军 |
李文芳 |
成 丽 |
李建娟 |
杨 鲲 |
姜亚峰 |
贺鹏杰 |
杨文贞 |
曹华伟 |
杜 娟 |
朱丽丽 |
辛 月 |
邹志宏 |
邓海燕 |
郭稳稳 |
戴春倩 |
王红梅 |
刘茂祥 |
李 刚 |
颜 云 |
贺 刚 |
卢加雷 |
毕艳秋 |
丁 浩 |
孙 涛 |
刘爱芹 |
王利冲 |
王晓丹 |
高 丽 |
蔡芳芳 |
马俊霞 |
闫帅帅 |
文 亮 |
李苏贞 |
李 政 |
康莉雯 |
高学芳 |
王青川 |
杜晓巧 |
王利平 |
卢亚宁 |
韩 姝 |
马 涛 |
鲁莎莎 |
王延伟 |
刘 楠 |
姬允龙 |
郑雯斐 |
秦廷锋 |
郭庭贵 |
杜雯雯 |
张 敏 |
杨 媛 |
孙瑞雪 |
邵为书 |
汪元元 |
孔 燕 |
李 亭 |
何 馨 |
柳 勇 |
张长阵 |
于明丽 |
周 欣 |
张继凯 |
邢 静 |
蔡 敏 |
郑晓云 |
段 亭 |
刘福云 |
戴 丽 |
杜明凤 |
谭莉娜 |
张 潇 |
杜 欣 |
谭爱洁 |
孙爱强 |
沈琳琳 |
杜娟 |
郭春慧 |
李祥钰 |
刘于卉 |
朱璐瑶 |
孙翠芳 |
冯寅 |
魏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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