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 2024-05-22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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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管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应急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秦廷锋 贺刚
副组长: 王利冲 李亭 卢加雷 文 亮
成 员:陈亚楠 王利冲 刘 楠 于明丽 王青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卫办,卢加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处理组
组 长:卢加雷
副组长:陈亚楠 王青川
成 员:刘 楠 于明丽 毕艳秋
(三)应急医疗救治梯队: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科室骨干参加。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协调救治流程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各部门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二)应急处理专家组职责:在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医疗救治工作。
(三)院办公室职责:
1、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保证医院总值班工作制度落实。
3.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4.及时接受、传达上级行政部门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紧急通知,负责启动绿色通道。
(四)、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疗救治工作。
2、定期对医疗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3、负责与临床科室负责人、救治专家、应急队员联络,并保持畅通。
(五)护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事件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
2、负责护理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消毒隔离技术及护理安全工作。
3、配合医务科组织的应急队伍救治,加强医护配合。
(六)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七)公共卫生科职责: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登记、上报,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
2.负责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向,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按时完成上级的指令性任务。
(八)宣教科职责:
1、负责宣传、接待媒体,由医院指定人员对外通报或接受采访。
2、负责标识的统一设计、制作。
(九)内科职责:
协助组织应急事件的医疗救治,负责门诊区的布局、工作流程、人员安排、消毒隔离等。
(十)人事科职责:
1、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任何人不得拒绝参加应急救治工作。
(十一)药剂科职责: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疗中药品的采购储备供应。
2、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3、参与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的制定。
4、提供其他药学技术服务。
(十二)药械科职责:
1、设备科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保证消毒剂、防护用品等的储备供应。
2、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十三)总务科职责:
1.总务科保障抢救所需的物质及必须的日用品的供应;
2.保证电力、热力、通风、电源的供应。
3.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十四)信息科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保证运行正常、信息准确。
(十五)保卫科职责:
1.遇有传染病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对通讯及公共设施、医疗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应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分析论证并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