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探视陪护制度
日期: 2023-07-07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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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陪护制度
为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给广大病员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宁静、文明的就医环境,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控制患者感染的发生。
1、探视时间为:上午11:00—14:00,下午16:00—20:30。
2、每日上午8:00-11:00为治疗查房时间,谢绝探视。
3、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指导。
4、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探视人员不吸烟、不高声喧哗,不做与探视无关的事项。
5、探视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爱护公物,严禁使用明火及其他电器。陪伴者不能在病区内洗澡、洗衣、晾晒衣物等。
6、探视者不得擅自进入诊治场所(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
7、为保护病人,探视者发生传染性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时)不得探视和陪护。
8、探视时应安慰,鼓励病人,安心养病,配合治疗,不要谈影响病人情绪的刺激性语言。
9、危重病人在抢救期间,未经医生允许不得探视病人,以免影响抢救。
陪护须知
一、每床限留一名家属陪伴。陪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陪伴。陪伴期间自觉遵守医院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科室管理,遵守病房管理制度,不干扰医疗护理正常工作,与医护人员友好合作。
二、未经医护人员允许,不得向患者透露、谈论病情,不得向患者本人提及有关治疗方面的意见,以免影响患者情绪,影响身体健康。
三、服从医院对患者的治疗和护理,不得私自外请医生会诊、购药,如对治疗、护理有疑问或有其他要求,应与医护人员及时联系。
四、查房、治疗和护理时,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患者病情,可与医护人员联系,不得私自翻阅病历。如患者病情发生变化,需治疗、护理或抢救时,应与医护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五、讲究公共道德,文明陪伴,尊重同病房的患友,和谐相处。
六、文明礼貌,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有序。不在病房吸烟、喧哗谈笑,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坐卧病床、互串病房。
七、注意安全,不得在病房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高耗能电器蒸煮自带食物,日间陪伴不得使用折叠床和躺椅在病房休息。
八、节约水电,爱护医院公共设施,如有擅自损坏应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