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政办发〔2022〕13号)发布。该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特色科室】健康管理体质检测中心
-
“红心向党 ‘医’心为民”——市直机关医院开展“健康早市”义诊活动
-
【健康科普】《寒潮公众健康防护指南》发布 这三类人群需重点防护
-
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
古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4月份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动态“十公开”
-
【特别关注】济宁市医疗服务问卷调查(市委巡察)
-
采购比价公告
-
一、项目概况
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对B超室所需...
-
医院召开会议2